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并依法納稅。
2、尊重社會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業(yè)務活動。
3、保證遵守尚赫公司頒布的關于特約代理商的所有營運細則、規(guī)章制度及其修正的規(guī)定。
4、不得以任何方式誹謗、詆毀尚赫公司及其特約代理商和公司員工,不得威脅、恐嚇或侵害其他特約代理商和公司員工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擾亂尚赫公司、沙龍服務中心或其他與尚赫相關的活動場地的公共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擾亂尚赫公司及其會員的活動及經營。
5、遵守購貨及銷貨規(guī)定:
5.1 不得冒用其他會員名義訂貨,也不得將會員編碼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使用。
5.2 明碼實價,公平交易,統(tǒng)一按產品標價開展銷售,不得擅自收取任何附加費用,亦不得有削價或變相削價等不公平競爭行為。嚴禁透過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異業(yè)結合或網絡銷售的方式,以抬價或削價轉售給其他人員。
5.3 未經尚赫公司批準同意,不得在公眾場所展示或推廣、售賣尚赫產品。
5.4 優(yōu)惠顧客及特約代理商應與尚赫公司授權成立之區(qū)域代理商配合,于沙龍服務中心進行報單作業(yè),嚴格自覺規(guī)范,客觀正確地將所屬顧客單據依規(guī)定準時報單,不得有壓單、漏報單或惡意錯誤報單等影響消費者及會員權益的行為。
5.5 優(yōu)惠顧客及特約代理商報單時應仔細核對相關數據,確保單據清楚、準確以及相關有效證件的齊全(新加入會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本)。同時應保證在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交至沙龍服務中心。報單資料一旦交出,不得更改、撤消、追加。如遇特殊情況,優(yōu)惠顧客及特約代理商應在三日內將修改申請?zhí)釄笊除埛罩行募肮?,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處理。
6、產品推廣和服務顧客的規(guī)定:
6.1 努力學習產品知識,了解產品供銷;嚴格按照尚赫公司提供的產品資料介紹推廣產品,進行產品示范,不得對產品的用途、性能等做夸大、失實或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否則所引發(fā)的法律責任自負。
6.2 銷售尚赫產品必須按照標明的價格向顧客推銷產品。成交后,向顧客詳細介紹尚赫公司的退換貨制度,并提供發(fā)票和售貨憑證。以殷勤禮貌的服務態(tài)度,迅速處理顧客對產品的投訴,并按照尚赫公司公布的程序處理產品的退換貨事宜。
6.3 特約代理商有義務將產品及時寄至客戶手中,并由該特約代理商所歸屬之健康沙龍店提供客戶免費普通郵寄的服務,如客戶需要加急、加快的服務,加盟店可酌情收取相關差價。同時加盟店也有義務向所屬客戶提供購貨憑證及相關產品發(fā)票。
6.4 完成公司指定服務顧客的工作,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開展業(yè)務活動,有關不正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不尊重顧客選擇,強買強賣,未經顧客同意,不得進入顧客住所強行推銷產品;當顧客要求停止推銷活動的時候,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其住所;誤導顧客購買其所不需要的產品;沿街兜售或登門叫賣;騷擾他人生活;在沙龍服務中心及其他公眾場合進行陌生介紹和銷售;以曲解尚赫等不正當方式進行業(yè)務推廣;以正職工作時間、職權從事尚赫;在任何媒體上(包括國際互聯(lián)網)刊播有關尚赫產品或業(yè)務的廣告;散發(fā)與尚赫產品或業(yè)務相關的廣告單張或宣傳資料;自行向顧客發(fā)放報酬,惡意搶奪他人客源;開展業(yè)務工作中有其他的不當行為。
6.5 嚴禁在開展業(yè)務過程中涉及傳銷、政治、宗教信仰、迷信、不道德或其他非商業(yè)性話題。
6.6 不得弄虛作假,盲目囤貨,人為操縱業(yè)績,破壞市場秩序。
6.7 不得利用尚赫資源銷售或推廣非尚赫公司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也不得從事與尚赫存在利益沖突或有悖商德法規(guī)的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推銷。
6.8 任何其他國家尚赫市場產品,會員只可自用,未經公司批準不得用于示范、銷售或其他用途。
6.9 在開展業(yè)務過程中不得貶抑、攻擊其他職業(yè)、行業(yè)、公司、品牌、商品或詆毀其他特約代理商。
6.10 遵從公司規(guī)定,在規(guī)范的地域范圍內開展業(yè)務,從事推銷活動。
6.11 不得散布任何未經尚赫公司認可的業(yè)務、政策、營運等信息,或對尚赫公布的各類信息作失實的傳播。
6.12 不得低價銷售產品,違背公平交易與競爭的原則,從而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
6.13 優(yōu)惠顧客及特約代理商應嚴格遵守《美商尚赫特約代理商營業(yè)守則》中的條款,并有責任自覺遵守并規(guī)范銷售團隊中所有會員的行為,同時應嚴格執(zhí)行,所有特約代理商不得惡意占壓銷售團隊中其它特約代理商的銷售業(yè)績,不得惡意限制其它特約代理商的發(fā)展等規(guī)范。
6.14 優(yōu)惠顧客及特約代理商應按照公司統(tǒng)一制定的市場策略做業(yè)務推廣,不得有壓貨、虛假報單及惡意炒作的行為。
7、遵守業(yè)務輔銷資料政策:
7.1 只可以使用尚赫公司指定的文字、錄音、影像資料開展業(yè)務活動;尚赫會員因使用非尚赫公司核準的文字、錄音、影像資料開展業(yè)務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尚赫公司無關,由會員本人承擔;因此令公司遭受損失者,公司將依法向其追索。
7.2 尚赫會員不得在任何與尚赫業(yè)務或活動有關的場所擺賣、推銷、分發(fā)非尚赫制定的輔銷資料;也不能利用尚赫公司的業(yè)務關系推廣、銷售任何非尚赫指定或核準的文字、錄音、影像資料或其它輔銷資料;亦不得通過雇傭或協(xié)助其他人員等方式進行上述活動。
7.3 未獲公司許可及授權,不得直接或間接通過其他單位制作、出版、發(fā)行任何與尚赫有關的印刷品及視聽資料。
7.4 尚赫會員應依照正確的方式推廣市場以及宣導公司資訊,不得惡意扣壓公司期刊、宣傳彩頁等宣傳工具或假借公司名義做不實宣導。如因錯誤宣導造成不良影響,公司有權依靠法律途徑解決以維護廣大代理商的利益。
8、未經公司批準,尚赫會員不得就與尚赫產品或業(yè)務有關的話題擅自接受新聞媒介的采訪。
9、尚赫會員不得接受與尚赫存在利益沖突企業(yè)的邀請進行演講、經驗分享,在接受其他合法公司、團體、組織或個人的邀請進行上述活動時,如內容涉及尚赫或利用尚赫資源須事先征得尚赫公司的同意;不得借尚赫的銷售渠道宣傳、銷售相關票券及資料;上述行為不可對尚赫公司、尚赫特約代理商及尚赫產品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10、尚赫會員必須使用公司統(tǒng)一格式的名片。若自行印制,則須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內容和式樣。
11、尚赫會員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自行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會議/活動,不得借用其他公司、組織或團體的名義舉辦與尚赫業(yè)務/產品有關的培訓/會議/活動。
12、尚赫會員不得自稱為尚赫公司職員代表或尚赫公司代表人。不得以尚赫公司之名義或代表尚赫公司產生任何債務、費用、承諾、責任、交易行為及簽署任何契約。